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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医行业动态丨南通市特医食品经营管理规范出台

作者:冬泽特医 发布时间:2021-09-02 14:52:08 浏览次数:1591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苏市监规(2020)13号 )精神,进一步规范南通市医疗机构特医食品经营使用管理。江苏省南通市市场监管管理局、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南通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经营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管理的通知》。

南通市成为继江苏省徐州市、泰州市发布医院特医经营使用管理规范后,江苏省内第三家发布特医政策的城市。

1、各相关医疗机构要按规定建立和完善特医食品遴选、采购、进货查验溯源、贮存、调配、临床应用和评估、食品安全自查、不良反应记录等管理制度,建全特医食品使用反馈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2、各相关医疗机构应当规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收费管理,可以参照药品的管理模式,对经过注册批准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进行编码收费,将特医食品使用纳入医院信息系统,并对接处方,医嘱、收费和库房管理等子系统,实现使用全过程规范管理。3、各相关医疗机构应当对使用特医食品的执业医师、营养师进行培训并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具特医食品处方。执业医师或营养师负责对特医食品临床应用的适宜性进行审核、评估,指导患者选择和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4、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医疗机构特医食品经营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医疗机构特医食品的调配、使用监管和营养配置室规范化建设管理等工作切实加强指导;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对医疗机构经营使用特医食品的编码收费等工作切实加强指导,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特医食品的阳光挂网招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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