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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医食品已被列入《新食品安全法》中

作者:冬泽特医 发布时间:2015-06-12 17:17:55 浏览次数:5915

新食品安全法

据悉,在我国《新食品安全法》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已经与保健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一起被纳入到“特殊食品”当中,长期以来按照“药品”来实施管理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将作为“食品”的地位终于得到了明确。如果你不了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此之前的窘境,就无法体会的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获新新食品安全法纳入“特殊食品”的喜悦。

有观点认为,保健品和术婴幼儿食品以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同为“特殊食品”,是需要接受严与普通食品的监督管理,将要采用注册管理,注册之时还需要提供临床的实验质料。“这一要求就等于把一些国内没有实力的企业关在了门外,因为目前仅有大公司能做到,小企业没戏”。

对于生产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企业,应当按照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建立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对该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自查,保证其有效运行。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针对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其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的特殊营养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冬泽特医认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患者治疗、康复及机体功能维持过程中起着极其重要的营养支持作用,其本身不具特定治疗作用。这类食品又区别于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使用者一般是病人,需要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在合理用药的基础上使用,以达到对病人的营养支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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